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兴国县下韶迳采石场年产60万吨砂石加工、销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790976
通讯地址: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兴国县潋江镇筲箕村1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0万吨砂石加工、销售生产项目 |
兴国县杰村乡杰村村 |
兴国县下韶迳采石场 |
贵州金能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产区、成品堆场区、原料堆场区和办公生活区等。项目营运期可达到年产6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能力。 |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集中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环境绿化施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废气:施工场地须采用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及时对施工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使用密闭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减小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粉尘及食堂油烟。在破碎及筛分工序安装喷淋降尘装置,厂区道路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措施,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物料运输须加盖帆布覆盖,减小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项目在施工运营期须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隔音、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回用,不能回用部分堆放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指定专人负责打扫和清运,送至乡村垃圾堆放点。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统一收集后送至乡村垃圾堆放点;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处理后作为铺路材料外售。 |
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2日